上個月要換汽車駕照的時候,被監理站告知尚有機車罰單未結清所以不能換,一問之下,總計金額竟將近兩萬元,嚇得酷尼趕快搞清楚是怎麼一回事,後來才搞清楚原來我們家曾經有經過門牌整編,有足足兩年的罰單都寄不到,結果一直被double,再加上一張「無照駕駛」(其實是忘了帶駕照),就成了如此恐怖的金額,尤其是「無照駕駛」這張,一罰就是六千,過期就成了一萬二,光看金額實在挺恐怖的。

 

    不過還好,因為門牌整編是有證明的,而且因為其實有駕照,「無照駕駛」六千可以改成「未帶駕照」三百,昨天便趕快趁下班還有時間跑了一趟監理站,成功的把近兩萬的罰單硬是砍到三千塊,也順利換好新駕照,真開心啊~~~

 

    跑了幾次監理站,常常都可以看到被罰的民眾在櫃檯抱怨或哀求,甚至發火。其實酷尼以一個吃公家飯的身份來看,基層公務員實在沒什麼權力,就算民眾有什麼委屈,公務員還是只能照章行事,對公務員吐苦水或擺臭臉也沒什麼用,真要保障自己的權益,還是得自己蒐集好相關資料,照程序來一步一步來,公務員也不會刁難的。這也才是一個法治國家應有的準則。否則,想要銷單就銷單,這跟沒法度的國家有什麼差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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